业务一:无形资产摊销通过“其他业务成本”处理
【案例】2019年1月1日,甲公司将其自行开发完成的非专利技术出租给丁公司,该非专利技术成本为3 600 000元,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限为10年,甲公司每月应摊销30 000(3 600 000÷10÷12)元。每月摊销时,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:
借:其他业务成本 30 000
贷:累计摊销 30 000
业务二:投资性房地产处置通过“其他业务成本”处理
【例2-70】甲公司将其出租的一栋写字楼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,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。租赁期届满后,甲公司将该栋写字楼出售给乙公司,合同价款为150 000 000元,乙公司已用银行存款付清。出售时,该栋写字楼的成本为120 000 000元,公允价值变动为借方余额10 000 000元。假定不考虑增值税等税费。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:
①收取处置收入。
借:银行存款 150 000 000
贷:其他业务收入 150 000 000
②结转处置成本。
借:其他业务成本 130 000 000
贷:投资性房地产——00写字楼(成本) 120 000 000
投资性房地产——00写字楼(公允价值变动) 10 000 000
③结转投资性房地产累计公允价值变动。
借: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 000 000
贷:其他业务成本 10 000 000